******有限公司2024-2025年住宅小区装潢垃圾清运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2024-2025年住宅小区装潢垃圾清运服务
2、项目地点:盐城市境内。
******有限公司2024-2025年住宅小区装潢垃圾清运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对香江枫景、博雅文苑、幸福花苑、水岸人家、东河新园等住宅小区项目装潢垃圾进行清理清运至盐城市静脉产业园内。招标人保留对上述内容调整的权利。
特别说明:如涉及盐城市静脉产业园不予接收处置的垃圾(如家具等),需投标人自行处置,招标人不另加垃圾处置费,投标人自行处置的垃圾不得随意乱堆乱放,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招标规模:本项目服务费约30万元。
5、服务期:1年(服务期内如合同总价达到30万元,自动中止合同)。
6、质量要求:车厢容量不低于10立方,确保小区装潢垃圾及时清运干净,同时符合城投物业公司及城管的相关要求。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能力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同时具有盐城市市区五小工程建筑垃圾运输资格证。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8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5、本项目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以上3、4项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
************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还须提供“解讫通知”联)或电汇、转账、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现金除外),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17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复印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领取:
1、请符合资******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获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24年 11月 8日至2024年11 月13 日(每日8:30时至18:00时,周日除外)。
******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区希望大道58号绿地商务城12幢4-823室)。
3、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刘女士,联系号码:******。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海阔路306号
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0515-******
******有限公司
地址: 盐城市区希望大道58号绿地商务城12幢4-823室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2024.11.07
******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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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地点:盐城市境内。
******有限公司2024-2025年住宅小区装潢垃圾清运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对香江枫景、博雅文苑、幸福花苑、水岸人家、东河新园等住宅小区项目装潢垃圾进行清理清运至盐城市静脉产业园内。招标人保留对上述内容调整的权利。
特别说明:如涉及盐城市静脉产业园不予接收处置的垃圾(如家具等),需投标人自行处置,招标人不另加垃圾处置费,投标人自行处置的垃圾不得随意乱堆乱放,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招标规模:本项目服务费约30万元。
5、服务期:1年(服务期内如合同总价达到30万元,自动中止合同)。
6、质量要求:车厢容量不低于10立方,确保小区装潢垃圾及时清运干净,同时符合城投物业公司及城管的相关要求。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能力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同时具有盐城市市区五小工程建筑垃圾运输资格证。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8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5、本项目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以上3、4项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
************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还须提供“解讫通知”联)或电汇、转账、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现金除外),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17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复印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领取:
1、请符合资******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获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24年 11月 8日至2024年11 月13 日(每日8:30时至18:00时,周日除外)。
******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区希望大道58号绿地商务城12幢4-823室)。
3、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刘女士,联系号码:******。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海阔路306号
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0515-******
******有限公司
地址: 盐城市区希望大道58号绿地商务城12幢4-823室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2024.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