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城市公益性公墓(福禄园)一期项目EPC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沛县城市公益性公墓(福禄园)一期项目 已由 沛县经济发展局 以 沛经审发〔2024〕1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沛县城市公益性公墓(福禄园)一期项目EPC工程 (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沛县鹿楼镇刘饭铺村,518国道北侧、沙河西堤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项目位于沛县鹿楼镇刘饭铺村,518国道北侧、沙河西堤路西侧。项目用地面积37637.06平方米(约56.5亩),拟改扩建总建筑面积约605平方米,地形整理约31650平方米,道路铺装约4320平方米,绿化约24620平方米,停车场约930平方米,围墙约520米等。配套建设景观建筑、给排水、供电等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约3389.52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150 日历天(因非承包人原因不能开工的,工期相应顺延)。具体现场施工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1.5质量标准: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标准以及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符合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物资、设备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施、材料、设备等)产品质量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1.6其他: 本招标工程共分为壹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图审、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及项目建设期间技术咨询服务等)、物资采购、工程施工建设全过程、竣工验收(配合建设单位办理)、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配合建设单位办理)、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此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者不需要注册执业的应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类似工程指:设计单项合同金额2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者施工总承包或者工程总承包单项合同金额 200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以上三者证明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提供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金额以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时间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合同中如不能体现上述指标的,须提供业主盖章证明材料(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必须同时具备。设计类业绩除外,设计类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为准,两者必须同时具备,设计业绩合同金额没有体现的,以设计合同中注明的工程概算金额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职务。(注: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如存在人员前后不一致的,则需提供有效的变更证明材料。)
类似工程指:设计单项合同金额2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者施工总承包或者工程监理或者工程总承包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以上三者证明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提供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金额以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时间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合同中如不能体现上述指标的,须提供业主盖章证明材料(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必须同时具备。设计类业绩除外,设计类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为准,两者必须同时具备,设计业绩合同金额没有体现的,以设计合同中注明的工程概算金额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仍视为有在建工程)。
(4)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监理工程师,须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从业。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协议中承揽施工任务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1)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所有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为准,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联合体资格审查合格后和中标后,其成员均不变更。
3.6投标人或者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
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7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
3.8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9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
止 时 间 前 已 在 “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4DQ_XUZHOU?regioncode=DQ_XUZHOU)”中备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11月15日至 2024 年 11月 25 日 17 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在2024年11月25日17时00分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4DQ_XUZHOU?regioncode=DQ_XUZHOU)。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12月17日 09 时 30 分。
5.2开标地点:本次开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5.3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其他
(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0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人民政府
地 址:江苏省徐州市沛县鹿楼镇鹿楼村
联 系 人:邵明礼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云龙区绿地商务城LOFT3号楼1605室
联 系 人:许光停
电 话:0516-******
2024年11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