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项目概况
东台市2024-2026年度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报批等咨询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8089/TPBidder/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0日14点45分(北京时间)前在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TCG-2024-QT90
项目名称:东台市2024-2026年度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报批等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属性:非政府采购
最高限价:
名 称 |
单 项 要 求 |
单位 |
数量 |
综合单价 (元) |
备注 |
东台市2024-2026年度交通建设工程用地预审和用地报批服务项目 |
省级生态管控区不可避让论证报告 |
项 |
1 |
123000 |
各单项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地灾评估 |
项 |
1 |
40000 |
||
压覆矿产资源查询 |
项 |
1 |
4100 |
||
用地预审 |
项 |
1 |
22000 |
||
规划选址意见书 |
项 |
1 |
15500 |
||
占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 |
项 |
1 |
80000 |
||
征地组卷报批 |
项 |
1 |
205000 |
||
合计 |
大写:肆拾捌万玖仟陆佰元整;小写:489600元 |
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能超过上述表格中的合计报价,也不能超过各单项要求的单项综合单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
1.省级生态管控区不可避让论证报告
(1)收集资料:收集项目红线,项目可研报告、项目总平面布置图等资料;
(2)编制方案:按照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 号)规定,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在建设用地审查中严格落实生态空间管控要求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5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3号)要求,符合规定的项目建设,在申请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时,应提交符合生态空间管控要求,同意其占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论证意见。开展《东台市2024-2026年度交通建设工程项目不可避让省级生态管控区域论证报告》编制工作,并通过盐城市政府组织的专家论证会。论证报告中包括分析项目涉及省级生态管控区类型情况;分析本项目建设的合规性与必要性;穿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不可避让论证分析;涉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保护措施等内容。
(3)成果提交: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取得盐城市政府同意的论证意见;
2.地灾评估
(1)收集资料:收集项目红线,项目可研报告、项目总平面布置图等资料;
(2)编制方案:编制《地灾评估报告》;
(3)成果提交: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取得专家论证意见。
3.压覆矿产资源查询
(1)收集资料:收集项目红线,项目可研报告、项目总平面布置图等资料;
(2)编制方案:组织编制、逐级上报压覆矿查询材料,因盐城市已开展矿产资源区域性普查,本项目应向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压矿查询;
(3)成果提交:取得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函。
4.用地预审
(1)收集资料:收集项目红线,项目可研报告、项目总平面布置图等资料;
(2)组卷报批:按照自然资源部文件《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69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文件《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3〕200号)规定,开展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意见书的申报工作,填写用地预审申请表,拟定用地预审请示函及相关附件资料,完成本项目的土地预审相关工作;
(3)成果提交:取得东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项目的用地预审;
5.规划选址意见书
(1)收集资料:收集项目红线,项目可研报告、项目总平面布置图等资料;
(2)根据东台市自然资源部的要求,组织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的申报工作;
(3)成果提交:取得东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发的规划选址意见书;
6.占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
(1)收集资料:收集项目红线,项目可研报告、项目总平面布置图等资料;
(2)编制方案:招标范围: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工程使用林地情况进行现状调查,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通过专家论证。并按程序上报,最终取得省林业部门核发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3)成果提交:通过专家评审的占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省级林业部门核发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7.征地组卷报批
(1)收集资料:收集项目红线,项目可研报告、项目总平面布置图等资料;
(2)组卷报批: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报件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0)102号)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当前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0〕442号)文件组织征地调查、人员安置等征地前期工作,并按照要求组卷上报至东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及东台市政府、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盐城市政府、省自然资源厅以及相应的联席审查厅局,逐级上报用地报批材料;
(3)成果提交:取得省政府的用地批复文件,协助招标人完成供地手续。
注:上述项目内容采购,如投标人中标,且未取得相对应项目资质的可联合有该项资质单位完成本项工作内容,联合协议上报采购人同意后实施。上述各项如有最新发文规定则按最新规定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合同签订后起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或上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期);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如委托被授权人参与,则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1日
地点:互联网网页下载
方式:在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 /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模式
2024年11月20日14点45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海西路******服务中心大楼四楼)
开启模式:不见面开标,网上开标大厅地址为:******:8089/BidOpening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如为货物采购)。
2.本项目(是/否)接受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参与:否。【如接受,则分支机构的负责人视同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3.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提供交易场地及相关服务,不负责本项目监督,不受理相关投诉、举报,不处理相关矛盾纠纷。
4.本次招标活动通过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完成。未参加过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投标人须办理CA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工作动态栏目中的《关于在采购项目中使用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通知》。
5.首次参加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交易的投标人,须在平台上进行注册,填写主体信息,完善诚信库,原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CA证书及电子签章在有效期内的可以通用。
6.本项目为全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平台,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与现场开标会议主持人进行互动交流。投标人中标后打印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与用普通光盘或U盘拷贝的电子投标文件一并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东台市范公北路9号
联系方式:0515-698918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东台市东达翰林缘商铺12-104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先生、左先生
电 话:0515-6989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