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定于2024年11月18日10:15举办本次粳稻竞价采购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品种:2024年产粳稻
数量:3212吨,共1个标段。(详见交易清单)
1.应价起点数量为每个标的的全部数量。
2.本次交易详细清单如附件。具体交易品种和数量等信息如有变化,以即时及补充公告及交易清单为准。
3.质量评定方法:
3.1委托方质量要求以公告中质量要求为准,供货方需在货到委托方指定的供货地点后接受委托方的抽样检验。
3.2品质要求:必须为2024年江苏、上海新产粳稻,水分≤14.5%(水分>14.5%部分按 0.1:0.13 比例扣量,水分<14.5%无增量,水分>15%委托方原则上有权拒收);杂质≤1%(杂质>1%需整理过筛,筛下物由中标方带回,杂质>1.5%,收取 2 元/吨过筛整理费,杂质>2%委托方原则上有权拒收);出糙率≥77%、整精米率≥55%、出米率≥68%(打 50 秒,2.5mm 筛子,67.5%≤出米率<68%扣价10元/吨,67%≤出米率<67.5%扣价20元/吨,66.5%≤出米率<67%扣价30元/吨,66%≤出米率<66.5%扣价40元/吨,出米率<66%委托方有权拒收)、黄粒米≤1%、谷外糙米≤2%,脂肪酸值≤18mg/100g、互混粒≤5%,无虫粮,色泽、气味正常,其他质量指标应符合国标中等以上。镉<0.2mg/kg,铅<0.2mg/kg,黄曲霉毒素b1<10ug/kg,其他卫生指标也需符合国标要求;若指标达不到以上要求,委托方有权拒收。入库来粮,中标方需提供随车、船对应数量的粮食质量检验单(含食品安全卫生指标)。
******有限公司车船板交货。
二、交易资格
参加竞价采购交易资格。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江苏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所有内容的法人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报名单位自愿接受信用审查。
三、交易方式
1.本次竞价交易通过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新版地储交易系统进行,2024年11月18日10:15通过网络对委托标的依次按交易节进行交易。请会员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官网(******)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交易”→“江苏”→“江苏地方粮食采购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3.本次委托采购标的底价为采购方仓库车船板价,2750元/吨(详见交易清单),竞拍增减价幅度5元/吨。
四、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
1.所有参加竞价采购的单位应预交保证金:交易保证金1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100元/吨,合计共110元/吨。
收款单位: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
2.交易手续费:按成交金额的0.8‰向中标方收取。
五、交割及结算
1.竞价交易成交后,委托方应及时通过交易系统与供货方签订合同。如委托方不及时签订采购合同,按委托方违约处理。
2.交收方式:双方自主交收,供货方凭盖章合同和身份证明到委托方交货。供货方需在采购成交期限内(2024年12月10日至2025年2月10日)交货完毕。
3.结算方式:粳稻整批全部入库,全部验收合格后,凭仓库入库单结算支付。
4.保证金清退:供货方保证金在完成供货,买卖双方验收确认完毕,并将盖章确认单扫描件发至江苏市场后一次性退还,如供货方未完成供货,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其他事项
1.《江苏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交易清单》等交易文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竞价人交易前应一并查看,一旦报名视作认同相关内容并须切实履行。
2.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顾经理 ******
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交易业务:
张 明 ******
李佩璇 ******
孙先生 ******
会员端技术维护: 徐杰 ******
会员报名:025-******
资金财务:025-******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9。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