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内扶办发〔2018〕75号)的精神要求,现将《太仆寺旗樱桃采摘园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1、项目名称
太仆寺旗樱桃采摘园项目
2、实施地点
太仆寺旗千斤沟镇沟门村
3、项目内容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446亩,计划新建日光温室大棚47座、占地81.35亩,同时建设相关配套设施。
4、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4112.04万元,资金来源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5、实施期限
本项目建设期计划自2025年3月—2025年10月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交付使用。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太仆寺旗农牧和科技局 叶廷勇
7、受益对象
该项目受益对象为我旗嘎查村集体
8、绩效目标
通过实施该项目,一是增加村集体经济收益,该项目年收益约160万元,将收益主要用******居环境等。二是进一步提高太仆寺旗的设施农业发展水平和种植管理水平。三是有效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间接带动周边农户增收。
9、利益联结机制
主要运用按照************有限责任公司交纳4%资产收益,每年集体收入约为160万元(包括租地费用)。承租企业招聘20名当地村民(优先脱贫户)负责大棚日常维护管理,招聘3人负责项目整体的管理,带动村民增收。
公告时间:2025年4月15日-2025年4月24日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监督电话:0479-******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太仆寺旗农牧和科技局(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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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仆寺旗农牧和科技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