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磨剂销售项目招标公告 | ||
******有限公司 助磨剂销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TZB/XS202411-JH028 ******有限公司拟对以下项目对外进行公开招标销售,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踊跃报名参与: 一、招标项目内容、招标数量、计划招标时间等 (一)招标项目名称:助磨剂。 (二)招标数量:全年约3700吨,以实际过磅重量为准。 (三)计划招标时间:拟定于2024年12月15日,招标方可根据情况对具体招标时间进行调整。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下午17:00时止,招标方可根据报名实际情况对具体报名截止时间进行调整。 (五)技术要求: 供方负责内容: 1.供方负责合同项目运行期间的水、电、风、气、蒸汽等能源介质提供,费用由供方承担。 2.在合同履行期间,供方负责每天将煤场的混盐按照需方要求的量转运至需方指定的生产现场。 3.在需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煤灰及不溶物由供方负责进行处置,每天处理量应不超过1.5吨。 需方负责内容: 1.由需方负责操作设备,利用供方现场混盐精制提纯生产助磨剂,设备维护费用由需方承担,包括运行期间设备的维修、滤布等易损件的供应、活性炭的供应等。 2.需方生产助磨剂的过程中,不能影响供方正常提取精盐。 二、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单位; 三、意向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以及保证金 (一)资质材料: 1.最新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的不需要)。 3.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投标单位开票信息。 (二)投标保证金:壹万伍仟元整。在招标工作结束后,中标方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应在合同签订前补齐,待合同执行完毕,供需双方无异议后退回(不计息);未中标单位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无息)。 (三)合同履约保证金:伍万元整。 (四)提交时间:报名时提交。 (五)提交方式:网络提交。 (六)招标费:叁佰元整,一次性收取不予退回。 (七)根据公司相关要求,同时也为每个投标单位提供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环境,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须填写承诺书(附后),会同报名资料一起提交招标单位。 四、投标方式 (一)本次招标设有保留价,投标单位最高报价且超过保留价即为中标,若最高报价未达保留价待定。 (二)本次招标形式为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取邮箱报价,投标方需在招标方指定时间内向指定邮箱报价,一般不少于二轮邮箱报价,报价单位的后一轮报价不低于自己的前一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报价视同为对标的物看货确认。资格证明文件及投标保证金提交经我司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 (四)报价单另附,报价单需填写价格(含税),在相对应处签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方视为有效报价单。 (五)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需一次性向招标单位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伍万元整。 (六)宣标后,若中标方自身原因,未在招标方规定时间内签订履约合同的,则招标方有权扣除该中标方全部保证金,并有权对该标的物另行处置。 五、其它 (一)投标方对招标工作内容提出的相关疑问反馈必须在2024年12月12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二)投标方在招标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及不正当竞争等情形,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违约责任:本标书所有内容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方提交的所有资料等必须符合国家及有关行业的标准和规范。在招标过程中投标方必须遵守招标承诺。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招标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列入招标方不再合作经销商: 1.投标方在报名后不按时参加招投标的。 2.投标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退出招标行为的。 3.中标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或拒绝签署合同。 4.中标方中标后以种种理由拖延或拒绝提货的。 5.投标方发生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本次招标的标的物设有指定存放区域,参标客户现场看货后,根据标的物品质理性报价。中标方装运货物时,不得挑拣,否则视为违约,必须全部清场,服从招标方管理,保持现场整洁,不得私自携带其它任何物资出厂。交货地点是供方仓库,车板交货,供方在收到需方货款后发货,由需方自行负责装车,货物交付后所有风险及费用由需方承担。 (五)报名参加招标即代表已经接受并认同以上条款。 六、招标方信息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销售公司。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511号;邮编:330012。 (三)联系人:钟福龙 ******。 (四)电话:(0791)****** 传真:(0791)****** (五) 审监法务部监督电话:0791-******。
******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29日 承 诺 书 ******有限公司: 我司自愿参与贵司 助磨剂 的投标,现承诺如下: 一、我司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本项目投标,理解并接受贵公司的开标、评标、定标等相关规定。 二、我司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所有法人资料及有关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持有,不存在失效、虚假的情况。 三、严格遵守贵司的有关规定,投标中不围标,不串标,不泄标,以及不排挤其他投标人参与公平竞争。 四、在本项目投(议)标有效期之内不撤回投标,中标后在贵司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我司自愿接受贵司处理(如: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没收投标或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造成贵司的经济损失赔偿及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或承诺人(公章或手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2024 年 12月29日 授权委托书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代理人: ,身份证号: ,电话: ******有限公司参加 助磨剂 项目招标,处理以下事项,委托权限如下: 参加招议标会议,招议标文件的领取、递交、更改、撤回、签署及办理投标保证金的缴纳、退回等事项。 合同洽谈及签订合同、技术协议、补充协议和其他附件等;负责签署合同履约过程中的相关函件、会议纪要等文件,收发双方业务往来间的电子邮件、传真、快递等;处理有关检维修、工程施工、质量异议处理等事务;办理货款结算、领取承兑汇票、发票、收据等事项。 代理人处理上述事项均代表我公司,与我公司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我公司将承担上述代理人相关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代理人无权转委托。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2024年 11月 29 日至2025年 12月31日。
公章: 财务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合同专用章:
代理人签名:
附: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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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11-30 11:17: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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