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7.0项目)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常州医药产业创新中心已由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批文名为: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编号为:武经发管备[2023]2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常州医药产业创新中心EF地块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一标段:车间3、车间4、车间5、车间6、车间7、车间8)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长扬路以北,蠡河以西,长虹路以南 2.1.2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长扬路以北、蠡河以西、长虹路以南,总投资15亿元,计划用地173.655亩,新建建筑面积202870.85?。 2.1.3本标段合同估算价:26086.0万元 2.1.4工期要求:537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3月28日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常州医药产业创新中心EF地块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一标段:车间3、车间4、车间5、车间6、车间7、车间8)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施工?建造师证?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资格) 3.3 承担过类似工程:投标人自2020年2月1日至开标之日截止承建过已竣工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工业建筑业绩:单项工程建筑面积≥55000平方米,单项工程造价≥15600万元。【备注:建筑类型分类标准按照《建设工程分类标准》 (GB/T50841-2013)划分)】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资格审查办法。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2月13日至投标截止日前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7.0”中的“文件下载”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禾香路123号7号楼D区5楼 | 地址: | ******街道时代商务广场5幢1701室 |
邮编: | 213000 | 邮编: | 213022 |
联系人: | 徐工 | 联系人: | 刘工 |
电话: | 0519-****** | 电话: | 0519-******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 |
1、本标段为“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网址:******:8001/TPBidder)中注册、维护主体库信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通过“不见面”方式办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操作手册)。
“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使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访问入口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页右侧“交易平台-工程交易7.0-不见面开标大厅2.0(网址:******:8001/BidOpeningSJ/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如下:新点软件吕工:0519-****** 。
2、投标人可以登录“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网址:******:8001/TPBidder)进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招投标答疑,同时应时刻关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变更公告”栏目,查阅本次招投标可能存在的“重发公告、开标暂停、延期、终止”等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3、本项目为“不见面”开评标,开评标时各投标人无需到开评标现场,投标人可使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访问入口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页右侧“建设工程-开标直播”,(网址:******/BidOpeningSJ/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进行相关操作。4、投标人可以登录“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网址:******/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招投标答疑,同时应时刻关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变更公告”栏目,查阅本次招投标可能存在的“重发公告、开标暂停、延期、终止”等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5、投标人对招标公告及文件如有异议请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